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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宜秀区1宗356.1亩商住用地出让! 将于6月1日进行拍卖!

2022年04月28日 17:04    来源:新安房产网    作者:本站

代建12班小学!

配建五星级标准酒店!

配建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购物中心……

安庆宜秀区1宗356.1亩商住用地出让!

将于6月1日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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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YX01-0601地块面积171.6亩,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2.2,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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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YX01-0901地块面积184.5亩,商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住比6:4),容积率<2.8,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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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同时竞买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资质)。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禁止目前在安庆市城区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申请竞买。

出让方式

拍卖〔至报名截止,如有3家以上(含3家)报名,按期拍卖;如有2家报名,转为现场竞价;不足2家报名,转为挂牌〕。

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竞买登记

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30日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柱山西路201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楼1002室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采取拍卖(或现场竞价)方式出让地块,申请人应于2022年5月30日11:30前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11:30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5月30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申请人应于2022年6月8日11:30前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8日11:30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6月8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时间和地点

拍卖(或现场竞价)日期:2022年6月1日10:00。具体时点由拍卖主持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

2.挂牌日期: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10日,挂牌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0:00止。

3.出让活动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

特别说明

1.竞得人在地块内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须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参与房票安置

2.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 1 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 50%(含竞买保证金),1年内付清余款。竞得人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3.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在YX01-0901地块内规划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五星级标准酒店一个(可独立单体设置,也可结合商业办公建筑一并设置,并须整体运营,不得分割销售)。五星级标准酒店建成后,须引入洲际、希尔顿、香格里拉等同级同类国际知名品牌酒店运营管理公司入驻运营。否则,均视为违约,无偿收回本次出让全部土地即地上建筑物。此款,由宜秀区政府会同市文旅局负责监督落实。

4.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在YX01-0901地块内规划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购物中心一个。

5.竞得人须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规划设计方案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3年内全部竣工(主体结构封顶)。否则,视为违约,每延迟一日,由竞得人按本次出让土地的出让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其中:五星级标准酒店和购物中心须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营。否则,视为违约,每延迟一日,由竞得人按本次出让土地的出让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

6.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无偿代建YX01-0602地块内的12班小学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200平方米,并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年内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宜秀区政府。涉及用地、规划、建设、验收等所有规费由竞得人承担,学校交付标准执行市政府有关规定。由宜秀区政府负责办理学校划拨供地手续,宜秀区政府、市住建局、市教体局负责工程建设监管。否则,视为违约,每延迟一日,由竞得人按本次出让土地的出让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此款,由宜秀区政府会同市住建局、教体局监督落实。

7.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在YX01-0601地块内配建公共服务中心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调压站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在YX01-0901地块内配建9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43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898平方米,要求独立占地,交付标准执行市政府有关规定)、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以上配建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宜秀区人民政府。

8.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后90天内,宜秀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竞得人办理净地(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叫价。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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