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衔接?官方回复
2022年01月05日 09:07 来源:安庆综合广播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根据规定,原宜秀区参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暂时不能退款,待反映人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半年内,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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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自由接听环节,黄先生是原宜秀区居民,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户口迁到浙江,在当地参保,能否退钱。
市人社局回复:根据规定,原宜秀区参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暂时不能退款,待反映人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半年内,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城乡居保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反映人也可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后,再申请退回城乡居保个人账户余额。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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