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 在安庆骑车不戴头盔 交警一律拦停
2021年12月01日 10:49 来源:安庆公安交警微发布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全市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709起,死亡90人,伤928人;市区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142起,死亡26人,伤164人。
2020年5月2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使用安全带。
今年以来,全市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709起,死亡90人,伤928人;市区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142起,死亡26人,伤164人。
安全第 一,为自己为家人,请广大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市民戴好安全头盔。
12月1日起安庆公安多警种联动,“全警勇担责 共创文明城”,全力开展电动车路面管理专项整治,严查四类电动车行为,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
骑乘两轮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现场拦停纠正,佩戴好头盔;登记信息、现场学习交规、协助执勤10分钟、微信朋友圈转发“我承诺骑乘电动车上牌、戴头盔”;对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
对公职人员驾乘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不文明行为,将通报文明办,并抄报单位。
电动车加装遮阳篷
两轮电动车加装遮阳篷的,现场拦停,当场拆除,依法处罚。
载人低速电动车无牌
载人低速电动车未安装临时通行标识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上路行驶的,交警一律现场拦停,依法处罚。
两轮电动车无牌
现场拦停,对已领取未安装的,督促当场安装;对未申领的,当场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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