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部分路段将对三轮四轮载人低速电动车限行
2021年06月01日 17:50 来源:安庆公安交警微发布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2021年6月9日起,每日7:15至8:30和17:15至18:30,市区集贤南路(菱湖南路至黄土坑西路)、菱湖南路(集贤南路至湖心中路)、湖心中路(菱湖南路至菱湖北路)、菱湖北路(黄土坑西路至龙眠山路)禁止封闭三轮四轮载人低速电动车通行
为切实规范安庆市区道路封闭三轮四轮载人低速电动车通行秩序,有效降低此类车辆对城市主干道路交通的干扰,维护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决定在我市市区部分主干道路对封闭三轮四轮载人低速电动车实行限行交通管理。特通告如下:
一、2021年6月9日起,每日7:15至8:30和17:15至18:30,市区集贤南路(菱湖南路至黄土坑西路)、菱湖南路(集贤南路至湖心中路)、湖心中路(菱湖南路至菱湖北路)、菱湖北路(黄土坑西路至龙眠山路)禁止封闭三轮四轮载人低速电动车通行。
二、对封闭三轮四轮载人低速电动车驾驶人违反限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责令立即驶出限行路段。对拒绝缴纳罚款的,现场扣留车辆,依法从严处理。
三、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限行规定,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共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安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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