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杭派·艳澜香堤小区项目规划调整方案公告
2021年05月07日 17:18 来源: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杭派•艳澜香堤小区位于华中路以北,新河支路以东,苏宁广场以西、南;该小区规划分三期建成,因原开发企业(安庆国顺山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2016年11月由安庆国顺山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接管,接管时,杭派艳澜香堤小区一期工程已竣工、全部销售,并交付使用;二期工程大部分已经结构封顶。三期住宅基础已建成。接管后至今,杭派艳澜香堤小区三期建筑主体已完工。
原批准方案中C区地库与一期相连,破产重整清算组接管时,一期已交付使用,二期C区地库如按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实施会对一期住宅产生影响。同时,拟建的2013年E区新增地下车库位置现状已错落分布各种管线、管井及化粪池等,无法按照原规划方案实施。故破产重整清算组申请对原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地库部分进行调整,内容如下:
(1)C区地下车库面积减少520.25平方米,D区地下车库面积增加1044.02平方米。C区与D区地下车库总面积比原规划面积增加523.77平方米。(2)取消2013年E区新增的地下车库(3549.2平方米)。调整后机动车位数量与原规划(880辆)一致。除地下车库面积有所调整外,其余各项指标均与原规划一致。
该方案于2021年4月25日经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九次国土空间规划业务会集体会审通过,现予以公示。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安庆杭派·艳澜香堤小区项目规划调整方案》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方式: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规划公示”栏公示
在项目现场张贴展板、设置公示意见箱公示
公示期: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3日
联系人: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迎江区分局
联系电话:5589016
地 址:龙山路243号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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