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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中梁、万兴等11家企业参与竞拍?2宗居住用地今日开拍

2021年04月16日 06:53    来源:新安房产网    作者:本站

即将迎来安庆二季度第二场土拍!

本次土拍共计推出2宗地块

碧桂园时代之光北侧地块、老汽车站地块

均为居住用地

共计144.45亩!

庆自然出字〔2021〕014、015号地块已于今日(4月15日)上午11点半截止报名。

据了解,参与此次土拍的有碧桂园、中梁、金地(南京)、力高集团联合徽创集团、无为县万厦置业有限公司、万兴集团、祥生地产联合华地集团、卓瑞地产、安庆云珠等11家企业。

那么,除了这11家以外,是否还有其他房企参与本次土拍呢?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在4月15日下午五点半前确认参与竞拍企业的竞买资格,届时,便可确定究竟有哪些房企参与庆自然出字〔2021〕014、015号地块的竞拍!

看地块全景,可识别下图中二维码!


地块详情

01庆自然出字〔2021〕014号地块

位置:庆自然出字2021-14号地块位于东部新城,潜江路以东、迎宾东路以北(碧桂园时代之光北侧)

土地面积92.81亩,容积率<2.2

起拍价445.64万/亩,起拍楼面价3038.47元/㎡。

1.竞得人在地块内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须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参与房票安置。




2.竞得人在地块内须配建12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749平方米,要求独立占地;配建全天候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以上配建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幼儿园交付标准按照《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代建)幼儿园、小学、初中精装修移交最低标准(暂行)的通知》(宜政办秘〔2020〕25号)执行。

3.竞得人须代建YJ10-0605地块内36班小学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80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编制代建学校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按批准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投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安庆经开区管委会。涉及用地、规划、建设、验收等所有规费由竞得人承担,学校交付标准按照《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代建)幼儿园、小学、初中精装修移交最低标准(暂行)的通知》(宜政办秘〔2020〕25号)执行。由安庆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办理学校划拨供地手续,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工程建设监管。

4.竞得人代建的学校须与本次出让地块同步建设,在出让合同约定竣工时间内完成竣工验收,不能在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代建工程竣工验收的,视为违约,每延迟一日,由竞得人按本次出让土地的出让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竞得人拒绝继续履行的,须承担实际建设费用。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安庆经开区监督落实。

5.用地规划指标要求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相关要求为准。

6.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 1 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 50%(含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6个月内付清余款。竞得人提前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7.竞得人须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半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

8.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90天内交地,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会同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净地(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9.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02庆自然出字〔2021〕015号地块

位置:位于迎江区,安庆老汽车站地块

土地面积51.64亩,容积率<1.5,

起拍价496.71万/亩,起拍楼面价4967.45元/㎡。

1.竞得人在地块内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须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参与房票安置。




2.竞得人在地块内须配建6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30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034平方米,要求独立占地;配建全天候对外开放的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以上配建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迎江区政府,幼儿园交付标准按照《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代建)幼儿园、小学、初中精装修移交最低标准(暂行)的通知》(宜政办秘〔2020〕25号)执行。

3.竞得人须无偿代建地块周边3.15亩公园绿地,由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负责工程建设监管,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市城管局。竞得人须按地块规划条件建设地块内区间支路,建成后须对外开放。

4.竞得人代建的公园绿地需与YJ01-0101地块同步建设,在出让合同约定竣工时间内完成竣工验收,不能在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代建工程竣工验收的,视为违约,每延迟一日,由竞得人按本次出让土地的出让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竞得人拒绝继续履行的,须承担实际建设费用。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迎江区政府监督落实。

5.用地规划指标要求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相关要求为准。

6.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 1 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 50%(含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6个月内付清余款。竞得人提前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7.竞得人须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

8.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90天内交地,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会同迎江区政府向竞得人办理净地(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9.竞买申请人除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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