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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南门周边地块9月8日将出让 包含住宅、文化设施、商服用地

2021年08月17日 08:36    来源: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核心提示:​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月16日发布消息,决定出让庆自然出字〔2021〕04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月16日发布消息,决定出让庆自然出字〔2021〕04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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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正式出具的测绘成果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二、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不接受联合竞买。

2.禁止目前在安庆市城区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出让方式拍卖。至报名截止,如有3家以上(含3家)报名,按期拍卖;如有2家报名,转为现场竞价;不足2家报名,转为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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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6日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柱山西路201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安庆市财政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柱山西路201号)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采取拍卖(或现场竞价)方式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11:30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9月6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11:30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9月15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或现场竞价)日期:2021年9月8日9:00。具体时点由拍卖主持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

2.挂牌日期: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7日,挂牌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9:00止。

3.出让活动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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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特别说明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7日内,提供不少于3个其(含其控股母公司)投资经营特色商业街区(文创园区)的书面证明材料(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自持商业房产证,省商务厅批准文件),并与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不少于30个商家(其中拥有商务部颁发的“中华老字号”餐饮品牌的商家不少于3个)入住本次出让地块的协议。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特色商业街区(文创园区)须满足以下条件:①自持建筑面积均不低于40000平方米;②至少有一个同时拥有国家级特色美食街、特色商业街和省级特色商业示范街、特色小镇称号;③至少有一个拥有国家AAA及以上景区等级评定。

2.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1年内付清余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3.竞得人须按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最终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出资修复地块相邻建筑面积不低于825平方米的“陈延年、陈乔年读书处”。经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文化旅游和城乡建设部门验收合格后,直接无偿移交市文化旅游部门(土地以无偿划拨方式供应,不动产登记给市文化旅游部门或其指定单位)。否则,视为违约,无偿收回本次出让全部土地。

4.竞得人须按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最终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出资复建地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2200平方米的“陈独秀、陈延年、陈乔年故居旧址”。经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文化旅游和城乡建设部门验收合格后,直接无偿移交市文化旅游部门(不动产登记给市文化旅游部门或其指定单位)。否则,视为违约,无偿收回本次出让全部土地。

5.竞得人须按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最终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33000平方米的历史文化商业街区。街区建成后,须整体运营并按与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协议约定引进商家入驻,自持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街区总建筑面积的70%,自持时间不少于10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10年)。否则,视为违约,无偿收回本次出让全部土地。

6.竞得人须按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最终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出资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两处公共厕所(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和一处雨水泵站,以及地块出让红线相关联的规划支路(包括大南门西巷路一段、大南门街一段、清真寺街一段、登云坡路一段,具体位置、长度见规划设计条件附图)和地块范围内的相关排水设施与地下管网(其中排水设施与地下管网的建设费用经审计后,纳入土地收储成本,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据实支付)。以上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市城市管理局。

7.竞得人须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要求和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的《原活塞环厂地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方案》要求,确定有资质的单位,在90天内完成原活塞环厂地块土壤修复治理工作。地块土壤修复治理完成后,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并负责完成验收。修复治理费用最高限价2300万元,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按审计结果据实支付。

8.竞得人须在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规划设计方案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全部竣工(主体结构封顶),否则,视为违约,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其中:“陈延年、陈乔年读书处”和“陈独秀、陈延年、陈乔年故居旧址”,须在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规划设计方案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确保与商业文化街区一体化推进,同步开放。

9.竞得人在地块内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须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参与房票安置。备注:具体土地供应方案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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